从“生产消费者”到“消费经营者”的认识
http://www.dsblog.net 2008-09-25 13:3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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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生产消费者”到“消费经营者”的认识
文/倪跃峰
面对中国直销业规范化发展需要什么理论基础这个问题, 有人提出是数学上的几何级数、乘数理论或倍增法,可是有人说不是。针对上述问题,近年来在中国大陆直销从业人员中有一种正在流传的答案叫做“生产消费者力量”的理论。这个理论首先是由美国佛罗里达国际大学教育管理学博士比尔·奎恩(Bill Quain)先生提出的。在那本名为“生产消费者力量”的书中,他最早提出了“生产消费者”的概念,并建议那些想挣更多的钱,并试图建立和享有所谓的“财务自由”的人,通过使自己成为“生产消费者”来建立属于自己个人的商品流通渠道。
从经济学的角度看,不论男女老少每一个现实存在的人都是消费者,甚至从广义上讲,胎儿都可以视为消费者, 因为他们都需要直接或间接地消费产品或者接受服务(特殊情况下需经人代理)。市场上先有了消费者的欲望、花钱的需要和动力,才有生产者提供产品或者服务和很可能随之而来的赚钱机会。奎恩博士认为,从理论上讲,存在这样一种可能性,即消费者在花钱消费的同时可以有机会赚钱,这时的消费者就是“生产消费者”。由于实际生活花费的需要,他很想兼有一个生产者或者供应商的职能,他企图生产的是跟自己消费的产品有密切相关的盈余(赢利)。作为一位普通消费者,他没有足够的资金来建立传统意义上的商品流通渠道,不可能投资设立产品的生产车间、成品仓库和销售店铺,不可能为使商品顺利走过从生产商到消费者的过程而投放广告和购买运输工具,但是每个现实的消费者都拥有时间,也都或多或少认识一些其他的消费者,这就是他有可能加以利用的资源。于是,准“生产消费者”开始进行他的逆向思维过程:不是从生产者出发,而是从消费者开始,在自己花钱消费某几种或某些产品的同时,“生产消费者”投入他的时间和人际信息与关系资源,去同其周围的人共同分享这个“在花钱消费的同时也可以赚钱”的机会。
组织其他消费者观摩消费,改变他们的购物观念和习惯,并试图教他们也做同样的事情,从而建立起一个由一些或者很多“生产消费者”参加的自由人联合体,即一个同时存在自用消费和与之相关联的他人消费的网络化的组织,进而使所消费商品定向地流动起来,建立起一个由许多终端消费者构成的独特的商品流通渠道。“生产消费者”的运作过程,客观上可以促使或者加速产品从生产商至最终消费者的过程的实现。
在奎恩看来,这个由一些消费者组成的商品流通渠道是一个能够被不断复制(简单、易学、易教)并自动成长的商务运作系统,只要渠道中的消费者不停止消费,(事实上,人们每天都在消费,只不过与传统购物消费相比,“生产消费者”更换了一个消费场所),只要商品能够持续不断地流通,并且得到制造商的认可,无论生产消费者是否继续从事生产消费,他都能够继续获得奖金。因此,“生产消费者”通过建立一个由消费者组成的商品流通渠道,就建立了一个商务运作系统,可以获得奖金。每一个“生产消费者”都是他组建的“商品流通渠道”的老板,他可以被称为一个独立商务拥有者,自己的事业发展由自己来决定,所建渠道的大小、长短、渠道的宽窄,全靠自己努力(经营)的程度。
事实上,最初时这些人是纯粹的消费者,但是当他们开始不断重复地向别人推荐他们消费过的商品,并努力实现其大量销售和带来比较大的收入时,他们就再也不是原本意义上的消费者了。此时,因为有销售和由此产生的销售收入和奖金,可以称其为某类商品的消费者兼经营者。当其推荐销售量不断增加并最终超过其自用消费量,即在出货总量中销售量超过1/3或者50% 时,我认为,他们理应主要被看成是经营者,因为随着其自用消费和推荐消费量结构的变化,他们越来越成为经营者(虽然他们可能仍然会继续消费那些产品),而不是原来的消费者了。更准确地讲,这些商品的消费者兼经营者越来越成为“消费经营者”。只有在某种特定的意义上,也可能有人愿意象奎恩那样,直接被称为“生产消费者”,这样做也更加容易接近事物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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